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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实施《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来源:四川日报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5日作者:

     3月1日上午,成都市人大、成都市妇联联合召开《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动员大会,部署《条例》实施工作。据悉,该条例是成都市首部地方性女性权益保障法规,也是全国第一部将保障女性权益和统筹城乡经验结合起来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今年3月8日开始正式实施。

  “对成都统筹城乡中成功的政策、经验加以总结、归纳,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从而达到保障城乡妇女共享改革成果的目的,是这部《条例》的一大特色。这保证了城乡妇女在职业教育、农劳培训等方面都能得到一样的对待。”成都市妇联副巡视员向群表示。

  《条例》在政治、教育、劳动保障、卫生保健等多个方面对城乡妇女的共享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针对农村妇女,特别是出嫁女、离婚女、丧偶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宅基地使用权等提出了专门保障措施。此外,《条例》还特别针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设立了专章。在国家未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背景下,现行法律对家庭暴力的惩罚性规定重在暴力行为后果的惩处,没有预防和制止的具体措施,《条例》的实施则填补了这一空白。